12/3號是個值得紀念的日子

因為它念起來就跟站著穿一樣順口又開心,聽著聽著都想跟著轉圈灑花兒了~

【我想我以後跟朋友討論到這話題補充就都補充在這邊】


對方是一個62歲的老伯伯

其實我一開始很認真考慮是不是要這樣打混摸魚到五點

反正我一直被拒絕而且我真的是來玩的,不是來幫自己找罪受的……

 

大概是手上的筆記沒有翻到空白頁

第一行字還留著上一個人的答案「不是基督徒」

結果問伯伯能不能回答幾個問題之後他馬上說:「我是基督徒,我可以回答。」

聽到這不禁噗哧一下然後開始覺得應該有希望

然後這希望居然就把我想摸魚的四十分鐘結束掉了……


 

「你說你是天主教徒,那你贊成或是反對這次修法?」我直接問。

老伯看著我手上的紙本跟筆,想了一下說:「我想先說一件事情,那就是我們不反對同性戀。」

你們……是指天主教教會嗎?

「對。但我今天中午本來去一個餐會,結束後他們說要續攤,我跟他們說我不行,我要來這邊遊行。」

喔?那你的那些同事朋友有說什麼嗎?

「他們就問我,到底這遊行,是在幹嘛的?搞那麼久、版面搞那麼大,到底最主要訴求是什麼?」

不就是反對修民法972、不希望同性伴侶可以成家嗎?

「不不,我說你看這邊這麼多人,你隨便問一個去,你看他們到底知不知道今天站出來是要幹嘛的?」

我如果有問必答的話我還這麼垂頭喪氣地坐在這裡幹什麼……

 

「我跟你說,到現在為止,這個遊行已經變調了。」

「我跟我的同事說,來這裡,不為什麼,就是比人多而已。」

啊,原來天主教徒比我想像的還激進啊……

「不是,我說的是遊行。」

「我說了,我們教會對於這件事的看法是不反對沒錯,但我個人而言——聽好,是我個人,是反對的。」

喔所以你今天會來是因為你個人反對所以就來了?

「不是,我只是來撐場比人多而已。」

…………

「到今天為止,大家已經不知道在反什麼、為反而反了,所以我說這種活動就只能靠人數,你講什麼理由都沒有用。」

喔?那剛剛說的個人反對呢?我想知道老伯個人反對的原因是什麼?

「我也不反對同性戀。」

老伯幽默喔……

「我反對的是這個法案。」

請繼續

「男生和男生、女生和女生,這本質上就是不一樣的東西啊?」

本質?是指在聖經上面嗎?

「不管在聖經、還是在法律上都是!」

「原本的立法,就是指一男一女,接著以下適用的東西都是建立在這基礎上的。」

對,我同意這個。

「那你今天要把法律擴大成同性戀也可以通,抱歉我不能接受。」

那你不覺得這樣是在歧視那些法律保障之外的戀人嗎?

「為什麼另立專法就是在歧視他們?我認為他們就是跟一男一女的愛情不一樣,就是不在我們法律規範的定義裡面啊。」

所以你覺得,因為他們構成關係的本質不同,所以另立專法是正確的?

「對!」

「我就是不能接受男生和男生、女生和女生等組成上的本質不一樣,所以不能和一男一女建立的家庭放在一起。他們需要法律保障可以,那就是立專法保障他們就是了。」

真是鏗鏘有力且符合邏輯的回答啊我都感動到要哭了

 

那……剛剛有說道你認為已經只是人多勢眾、靠氣勢而已,那你對於基督徒出來街頭用這種方式參加這類社會運動有什麼看法、或者你覺得怎麼做會比較好嗎?

「我認為這根本就只是越搞越亂而已啊!」

喔?怎麼說?

「你知道這個法案的版本是尤美女的版本對嗎?」

對,我知道行政院也有一個

「那你知道,早就在十年以前,就有一個大概的草案出來過了嗎?」

哪尼!?

我真的嚇到下巴脫臼因為我以為台灣還停留在已知用火的階段

「對,是蔡正元的版本。你可以自己回家上網去查。」

完了我看這下巴只要講到這件事情2017過完都裝不回去了

「所以我說,早就有人立法了,只是現在不知道怎麼樣好像都要上街遊行一下才證明有在弄這件事情,你看人家蔡正元的法案不也躺了十年嗎?」

 

附註:我個人猜可能是因為葉永鋕事件吧,但台灣政治就是這樣沒有持續關注就很容易被民眾遺忘,像仲丘事件也是因為這幾年網路越來越發達才有接下來相關的各種遊行和後續事件的

 

那,如果這個法案這次真的過了,你覺得對你的生活會有什麼改變嗎?

「先暫停講另一件事好了,我們教會的神父,每周都會到看守所服務。」

喔喔喔喔喔恩恩!?

「那邊的人其實是分兩邊的,你知道分哪兩邊嗎?」

男生跟女生?

「不是,是有愛滋跟沒愛滋的。你知道為什麼他們要這樣分類嗎?」

怕沾到傳染嗎?

「對。那你知道教會接納罪人,我想基督教跟天主教沒甚麼不同,但是你覺得那些看守所的人出來要到我們教會聚會,我們神父會收嗎?」

ㄏㄨ……

「不收。」

花惹發!

「你想想,像我們教會有一百個家庭左右聚會,假設一個家庭都有一個小孩……」

大概三百人吧?

「對,那你想今天如果孩子們當中有一個愛滋患者,或者一個高危險犯罪分子,父母們會怎麼想?」

你要說的是他們只是因為恐懼,就把這些人排除在外面嗎?

「對,所以我們神父願意走出去服侍他們,卻沒辦法讓他們進來我們中間聚會。」

嗯……所以?

「所以你看這幾次的遊行。」

「其實只是大部分的人恐懼而已。」

「他們恐懼過了之後,很多他們沒辦法想像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邊、或者他們的孩子身邊。」

就因為這樣,所以就搞得沸沸揚揚亂七八糟

「是啊,就像我剛剛說的。如果今天你聚會的團契也有個愛滋病人,你覺得你爸媽會放心讓你去聚會嗎?」

這樣說好像也有道理……

 

那你覺得這樣真的好嗎?不管過或者是不過?

「我認為修法,應該從孩子的角度而不是父母的角度來看。」

可是現在不是就是因為大家覺得這樣對孩子們不好嗎?

「那只是那些爸爸媽媽在害怕而已,但是這樣真的對孩子、對成長的下一代有益處嗎?我不敢說。」

喔……

「我的孩子們都成年在工作了,我們在家也會討論這個話題。」

喔喔很開放耶我家都不討論的

「爸你這樣要求立專法就是很歧視那些通性戀者啊。」

「我的大兒子這樣跟我說。」

那你們有打起來嗎?

「我們沒有打起來啦,我很明確的跟他說那就是結構不一樣,而且國家也有立法保障原住民權利,這樣也是在歧視原住民嗎?」

我是覺得這樣真的蠻歧視原住民的啦

「如果立法保障某些人的權利就是在歧視的話,那台灣法律歧視的人可不少呢!」

喔喔喔廠廠廠廠廠。

 


以上大概是比較有營養的

接著是一些比較無關緊要的雜談跟我自己的一些看法

 

「小弟你們在哪裡聚會啊,怎麼挑在今天跑這個活動出來?」

喔我們是新竹一間叫勝利堂的教會的大學生啊,剛好最近比較多類似的活動就來做個街訪這樣

「喔?勝利堂?」(挑眉)

啊啊啊真的有啦我不是什麼拿人家錢打零工的我也沒有錄音啊啊啊!!!

「難得耶現在好像會做這種事的人不多了。」

沒有啦廠廠廠廠我們是一群人來的,只是想說訪問可以分開這樣可以蒐集到比較多資訊跟不同的意見。

真的蠻感謝神儘管他覺得我可能有問題還是願意跟我分享這麼多

 

遇到這種議題更多的時候自己的心態是在看笑話了,總是兩邊找找看哪邊比較好笑就笑哪邊

也許、可能、這些法案修改了之後真的會對我們的社會跟成長環境還有正在接受教育的世代有很大的影響

但是我真的沒辦法理解同是罪人,怎麼還可以彼此惡言相向甚至暴力對待到這種程度

何況是對著另一群不知道自己原罪在哪的人

很久以前有個朋友傳福音的立場是「你就是有罪啊所以來信基督教吧耶穌會改善你的人生並且幫助你」

我覺得這沒什麼不好,也說不上是錯(應該說完全正確)

但開頭不到五句(包含自介唷)就講到這種的我個人是覺得不如用四律互相欺騙啦

至少帳面決志的信徒增多了

很開心這次可以碰到同在神裡是一家人,且有自己明確理由根據的人

而不是「二氧化碳有害、同性戀有害,所以溫室效應是同性戀害的」這種培根還是笛卡兒都會氣到復活把自己再埋一次的推理。

也許我們應該做的,不是更多的避開這些人

而是邀請這些人來到我們中間?

 

Jimmy大大幫我們拍的一張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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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個可愛的老伯

總之我不是什麼走路工,不會害你的。

 


2017.01.06

李默:「 中華民國目前的專法都是優於一般法的,所以除非另立專法是要保障或給與適用新法的人更多權利,否則於創制原則不合理,這是其二。兩者一樣可以推到這個結論:分明沒差的內容硬是橫生一個專法的名義出來,就是在搞隔離搞特別,不一般化、正常化看待部分人 。」

我其實也覺得特別設一個特別法就是要特別對待某些人了啦,像是原住民考試加分(現在還有嗎?)……

但其實是不是也可以好好想想我們今天如果用特別的行為或眼光去善待或者差待(有這個詞嗎?)某些人,其實就是差別待遇的開始。

就像很堅持給比賽最後一名努力獎,而且獎品內容只輸前三名。我如果是那最後一名我一定TM覺得非常丟臉

所以你看,你是要不唸書爽賺幾十分然後可能被嘲笑一輩子,還是損失幾十分然後有機會嘲笑別人一輩子?

對不起我比較懶,我選擇當原住民被嘲笑然後爽拿幾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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